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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虎林市林业局小木河林场强行收回开荒土地、非法阻止春耕造成重大经济损失

来源:百姓 编辑:百姓 时间:2025-05-31
导读: 黑龙江虎林市林业局小木河林场强行收回开荒土地、非法阻止春耕造成重大经济损失
黑龙江虎林市林业局小木河林场强行收回开荒土地、非法阻止春耕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举报材料
      举报人:李金保,男,汉族,身份证号:231027**********16,联系电话:15146730533。
     被举报人:虎林市林业局小木河林场(法定代表人:刘作政)、虎林市林业局举报事项:
    1、小木河林场违反开荒土地约定,强行收回开荒土地。
    2、2022年非法阻止春耕,造成重大经济损失。
    3、长期推诿拖延,导致信访无果,引发人员伤亡。事实与理由:
    一、招商引资与合同履行
    1991年,虎林市林业局小木河林场以“招商引资”为名,与我父亲李新荣(已故)签订《土地承包合同》约定由我方开垦并长期经营,李新荣1000亩,共投入大约200万元经五年艰苦垦荒,生成变为高产农田。
     二、违约收回土地与特续侵权
    1、1995年,林场单方面撕毁合同,强行收回李新荣260亩土地,林场未支付任何补偿。
    2、2022年非法阻止春耕
   2022年春耕期间,林场以“土地权属争议”为由,强行禁止我方耕种剩余土地,导致价值30余万元的种子、化肥等农资作废。
    三、损失与后果
    1、直接经济损失:
   ①1995年收回土地导致30年承包收益损失约600万元(按年均亩产1000斤,每斤1.5元计算)。
   ②2022年春耕物资损失30万元。
   ③信访维权产生差旅费、医疗费等20万元。
   2、人员伤亡与精神损害
   李新荣因长期上访无果,于2016年5月含恨病逝。
   四、诉求
   1、依法确认小木河林场1995年、2022年行为违法。
   2、返还被收回的260亩土地承包经营权。
   3、赔偿经济损失650万元(含利息)。
   4、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。
   以上情况属实,如有虚假,本人愿承担法律责任。
   举报人:李金保
    2025年5月31日
 
    本网免责声明:本文内容由作者或当事人或单位核实,提醒读者谨慎甄别。本文立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观点,仅作为呼吁、支持公平正义予以持续关注。
责任编辑:百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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